为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东农研字[2024]20号)文件要求,制定农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即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客观严谨、科学选拔;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分批开展、保障重点;坚持强化监督、严肃追责。
二、组织领导
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实施,负责学院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学院考核结果的审核及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农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庆山
成 员:邹德堂 龚振平 张淑珍 石 瑛 辛大伟 刘 鑫
秘 书:王 兵
(二)农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李晓书
成 员:马 涛 李 东 刘 丹 郭禹含
(三)农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小组
组 长: 辛大伟
成 员:陈庆山 邹德堂 龚振平 杨德光 王振华 张淑珍
韩英鹏 马春梅 石 瑛 徐 乐
三、招生类别及条件
(一)考生类别
1.本硕博班考生
该类别申请者为我院本硕博班考生,不允许跨学科申请。具体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硕博”班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实行)》执行。
2.硕博连读考生
该类别申请者须为我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申请。
3.非定向应届硕士考生
申请者须为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非定向应届硕士考生。
(二)报考条件
所有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者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在入学时应取得硕士学位。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5.申请者外语水平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硕士期间各学期英语课程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等级制不低于B级);
(3)雅思成绩不低于5分或新托福不低于65分或新GRE不低于170分;
(4)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5)若外语水平不符合以上(1)至(4)条件者,则复试考核中外语能力测试得分须在6分及以上(10分满分),否则不予录取。
四、招生学科、招生计划及导师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一批)》。(见招生计划)
东北农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一批)
招生学院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报名及应试语种 |
招生导师 |
招生人数 |
003农学院 QQ:932184611 |
090102 |
作物遗传育种 |
00 |
不区分 |
英 |
陈庆山(1)● 韩英鹏(1) 王振华(1) 武小霞(1) 张淑珍(1) 邹德堂(1)● 李永光● 宁海龙● 齐照明● 徐鹏飞● 赵雪● 周羽● |
12 |
0901J2 |
作物信息科学与技术 |
00 |
不区分 |
英 |
徐乐(1) |
1 |
五、复试程序及内容
(一)资格审查(2025年2月25日-26日)
审核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或申请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1.2月25-26日对所有通过网络报名的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须提供《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及网报(1)至(13)项及申请者已发表论文、在研课题、专利、著作教材、品种、获奖等科研成果相关材料对应的复印件邮寄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600号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王老师收,0451-55191641。电子版发送邮箱:yida296158@163.com复印件学院审核并留存。
2.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原件)妥善保管,录取后将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3.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留学院存档备查(不退还)。
(二)复试考核(2025年2月28日-3月5日)
1.考核时间2024年3月4日进行(暂定);考核形式:线下笔试、面试。
上午:8:30-10:00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农学楼多功能厅
下午:13:00开始,面试考核。 农学楼多功能厅;212会议室
2.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五方面,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考核部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外语能力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面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形式: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该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权重50%)(满分50分)
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核专业知识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情况等。
考试科目:
作物遗传育种学科:考试科目为《作物遗传育种综合》。参考书目包括《作物育种学总论》,张天真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第三版;《遗传学》,朱军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第三版。
作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科:考试科目为《作物信息科学与技术综合》。参考书目包括《农学基础》,王淑杰主编,科学出版社,2022;《农业信息技术》,李军主编,科学出版社,2010,第二版。
考试时间:90分钟
(3)科研创新能力(权重30%)(满分30分)
主要考核申请者近三年内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审阅申请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考查申请者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等培养潜质情况。
A.科研成果(满分12分),由复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已发表论文、科研课题、专利、获奖、著作教材、品种等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单项或各项成果累计评定得分结果上限为12分。
发表文章评定标准:
l 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分区二区及以上SCI论文每篇12分,中科院分区三区SCI论文每篇10分,EI、其它级别SCI、北大核心期刊TOP25每篇8分。
l 第一作者发表北大核心期刊TOP25以外文章,每篇5分。
l 学生为一作或导师为一作,学生二作,在东北农业大学学报发表论文,每篇5分。
l 共同一作中科院分区一区、二区SCI文章,只认排名第一的文章5分(仅认定1篇)。
l 第一作者发表Note类型的文章5分(仅限计算1篇)。
说明:以上文章必须见刊。
科研课题评定标准:
近三年,主持国家级课题12分;主持省部级课题10分;主持厅局级课题5分;主持横向课题5分。
专利评定标准:发明专利第1名10分;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5分。
著作、教材评定标准:
第一主编出版国家级教材12分;第一主编出版省部级教材8分;非第一主编出版国家级教材5分。以上仅认定1部。
获奖评定标准:
排名第1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12分;排名第1获得省级以上三等奖10分;排名第1市级奖励8分;以上获奖排名第2记5分。以上仅认定1项。
品种评定标准:
国家审定品种第1名10分;省审定品种第1名8分;登记品种第1名5分。仅认定1项。
B.考生科研计划书12分及科研潜质6分(满分18分),由复试考核小组(含导师)根据考生科研计划书及综合表现评定。
(4)外语能力(权重10%)(满分10分)
l 主要考核申请者外语水平和专业外语掌握及使用能力 (0-4分)
l 大学英语四级、英语课程考核成绩为70分及以上分数(等级制不低于B级)(4分);
l 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6分);
l 雅思成绩达到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GRE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6分 )。
(5)综合素质(权重10%)(满分10分)
考察申请者前置学历、专业背景语言表达、沟通理解、社交礼仪以及心理状况等。
基础得分6分,根据考生面试表现专家最高打4分。
3.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为申请者最终录取成绩依据,复试考核成绩由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实践应用)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四部分成绩加和组成,满分10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各部分成绩低于该项分值60%者、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列分数参照小数点后2-6位,如再有分数并列依次参照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
六、面试
学院面试小组审查考生报名材料,结合面试情况,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做出综合评价,并对面试情况进行详实记录。
七、录取
录取原则
1.考生按照“本硕博”班考生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本硕博”班考生未被录取产生的剩余计划由学校进行统筹。
2.获得支持计划的导师根据支持计划数对报考该导师的考生按照复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中“本硕博”班考生优先使用支持计划。
八、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申请考核的人员,须依规进行回避。
(二)考生在申请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三)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四)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须遵守学术及职业道德规范。 有违规行为的免除其成员资格,且 3 年内不得再选聘为招生领导小组、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是研究生导师的,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
(五)对在申请考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第一批申请考核结束后,达到2025年博士招生限额的导师将不再列入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内。
(二)所有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用于我校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相关要求将在《东北农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批)》公布。
(三)因教育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尚未下达,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可进行适时修改。
(四)硕博连读考生录取后不颁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其他本方案未涉及到的特殊事项,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决定。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451-55191641,联系人:王老师
农学院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