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0年度有规定学制内在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学院涉及导师名单详见附件1)。
二、内容与要求
1.“发表论文题目、期刊、年、月、卷、页”由研究生导师所属学院统一填写,只需填写满足条件的一篇。
2.农学、工学、理学等学科门类导师发表论文须为SCI、EI论文(不包括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3.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学科门类导师发表论文为SCI、EI论文(不包括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或在SSCI、A&HCI、CSSCI(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收录集刊”)、CSCD(核心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
4.发表的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须见刊,发表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其他要求详见《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办法》(附件2)。
三、时间安排
1.学院审核。2020年11月12日-11月19日,学院组织审核导师发表论文佐证材料原件,并收集论文复印件留存,外文论文须在复印件右上角标注相关作者所属学院及中文姓名,并于英文作者名下做下划线标注。
2.学院汇总及公示。2020年11月20日-11月22日,学院汇总考核结论,并全院范围公示3天。
3.材料上报。学院统一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绩效考核汇总表》(附件3),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楼841)。
4.学校复核。2020年11月26日,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开展抽检,确定考核等级结果并上报人事处。
四、材料报送
学院将《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绩效考核汇总表》纸质版1份交至主楼841室,电子版发至jiabx@neau.edu.cn邮箱。
五、其它事项
1.各学院须按时间要求认真安排、严格把关,确保考核结论公平准确。
2.为优化、完善导师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更好地发挥导师津贴绩效考核的奖惩效用,学校决定对《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办法》予以修订,现将《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4)发至各学院,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须组织学位评定分委会、导师代表,结合人才培养各环节实际情况,开展充分的讨论,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花脸稿于2020年11月25日返至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贾宝霞联系电话: 55190767
研究生院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