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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来源 :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15-03-18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文件《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的精神及《东北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的文件要求,为做好农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执行方案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学院的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3、按一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

二、复试基本原则

1.参加复试考生:符合国家A区省份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

2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复试方式内容 

(一)、复试程序:资格审查、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时间324

资格审查: 830-1100 地点:农学212

专业课笔试1130-1300  地点:教学楼101

外语水平测试、及面试见下表

二级学科硕士点

复试科目

参考书目(出版社)

外语水平测试、

面试时间

外语水平测试、

面试地点

090101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作物栽培学、耕作学

寒地作物栽培学(中国农业)

耕作学(中国水利水电)

324

1300

农学楼410

090102作物遗传育种

普通遗传学、作物育种学

普通遗传学(中国农业)

作物育种学总论(中国农业)

324

1300

农学楼619

90401植物病理学

植物病理学原理、

农业植物病理学

植物病理学原理(中国农业)

农业植物病理学(中国农业)

324

1300

农学楼309

90402农业昆虫学

普通昆虫学、

农业昆虫学

普通昆虫学(科学)、

农业昆虫学(中国农业)

324

1300

农学楼315

90403农药学

农药学

植物化学保护学(中国农业)

3241300

农学楼318

905101(专业)作物

农学概论

农学概论(中国农业)

3241300

农学楼212

(二)复试方式

1.资格审查。

应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成教学籍部门出具的应届证明)以及相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的认定以研究生考试报名时所具备的学历为准。

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2.笔试与面试。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由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或实验操作等其它方式进行。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50分(其中外语水平测试10分)。

面试情况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表达、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实验动手能力及外语水平测试 。面试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A.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外语水平测试(含听、说)

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纪)、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录取原则

1.每名导师最多只能招收5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生导师最多只能招收1名研究生,新导师最多能招收1名研究生(未单独完成指导1名研究毕业),外聘导师只能招收1名研究生。

2.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被差额下来的考生建议迅速联系外校相关专业进行调剂。

3. 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

、其它

1. 学院招生督查小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各环节进行监督。

2. 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录取通知。

3.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农学院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