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 财政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报送材料 按照国家要求,获奖学生相关信息务必真实、准确,避免错字、漏填的现象。请有关高校认真填写,严格审核,如因报送学校上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领取奖学金或因学生名字上报有误以致证书名字错误无法更正等情况,由上报学校自行负责。 二、报送材料主要内容、方式及报送时限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或相关的管理办法、评审委员会有关机构的设立以及成员组成。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主要包含名额的分配原则、评审依据、评审流程、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宣传等方面的内容。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内容手写字体工整(或打印均可),各“签字”处需手签,请详细填写“申请理由”、“推荐意见”、“评审情况”;核对《——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的身份证号、学生姓名等,务必确保三表信息的一致性。 综上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版、电子版(excel汇总表)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起止日期:2015年10月26日—30日。 联系人:苗雨 联系方式:0451-53620766 电子邮箱:hlj53620766@163.com 报送地址:省教育厅培训中心610室。 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二、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三、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