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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青志】志愿者守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5点击量:

一、总则

为切实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积极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动我院志愿服务活动发展,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特制定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志愿者守则。本守则所明确界定的志愿服务,是指我院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和其他相关组织基于完全自觉自愿的原则,秉持无私奉献的精神,向社会或者他人所提供的具有纯粹公益性质的服务。此类服务旨在广泛弘扬社会正能量,显著增进社会福祉,有力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进步,充分彰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二、志愿者义务

志愿者应当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志愿服务组织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以法治思维和规范意识,为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诚心接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的科学指导和合理安排,坚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高质量完成相应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志愿服务的成效和质量。

3.全力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良好形象与崇高声誉。通过自身的言行举止,展现志愿者的精神风貌,为志愿服务事业增光添彩。

4.充分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和人格尊严,切实保护其个人隐私,绝不泄露相关信息。以关爱和尊重为出发点,为服务对象营造安全、信任的服务环境。

5.坚决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或者变相获取利益。保持志愿服务的纯粹性和无偿性,坚守公益初心。

6.绝对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秉持清正廉洁、道德高尚的原则,维护志愿者身份的神圣性和公信力。

三、《志愿服务条例》规定

1.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2.志愿者接受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

3.志愿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认真对待所有志愿活动,不得消极、无故缺席、未经允许做与志愿活动无关的事情

4.志愿者因故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提前告知志愿服务组织或志愿服务对象等。(详见五 志愿者请假制度)

5.志愿者应在活动开始前确认应得的志愿时长,不允许讨价还价,最终解释权归活动负责方所有,如有缺失或其他问题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6.若由于收集系统出现问题而导致的志愿者名单出现错误,青站部门有权利更改志愿者名单。

四、志愿者报名制度

志愿者务必通过QQ群填写腾讯文档等正规报名途径进行报名

1.通过关注农学之声,东农校青协等微信公众号以及加入志愿者招募群获知招募信息发布群聊、招募人数、时间、志愿服务地点等信息。

2.在加入相关志愿者招募群后,活动负责人会先发布招募预告,说明招募时间人数然后会发布活动招募信息,同学们需认真阅读相关信息并在招募时间内填写收集表(多为腾讯文档形式),收集表需要准确填写,如填写有误可能导致无法被录取为志愿者。

3.志愿活动负责人将按报名时间先后招募。招募截止后,志愿活动负责人将尽快发布招募名单。同学们需要及时关注招募名单并且听从负责人指示加入相关群聊。

4.同时报名两个志愿活动时间冲突的活动并且均被招募,两个活动均不给予名额,不论招募时间先后。

志愿者请假制度

在志愿者正式成为活动参与者之后,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向负责人详细、如实说明具体情况。

1.若在活动开始前一天提出请假申请,需向负责人出示相关确切、可信的信息证明,经负责人审核并允许后方可退出活动。

2.若在活动当天提出请假申请,除因极其特殊的意外情况如突发高烧等严重疾病外,其他情况原则上不予批准请假。若确属特殊紧急情况需要请假,请假时间在活动开始前六小时,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停止院所有志愿活动两周;请假时间在活动开始前两小时,直接停止院所有志愿活动一周。

3.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原则上坚决不允许请假。如遇极其突发的状况且实在需要请假的,必须在事先征得活动负责人明确同意后方可离开活动现场,并且中途离开的志愿者最终将不能获得志愿时长认证,以维护活动的正常秩序和公平性。

六、志愿者着装要求

1. 整洁干净:志愿者的着装须给人以整齐、干净的感觉,避免破旧、褴褛的衣物衣物应经常清洗,保持干净

2. 符合活动性质和要求:不同的志愿者活动有不同的着装要求。例如,参加环保志愿者活动的志愿者可以选择穿着舒适的运动服,方便他们在户外工作;志愿者应该提前了解活动的性质和要求,并根据情况做出合理的着装选择。

3.遵守统一规定:在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穿着统一配发的志愿者服装(马甲),着装要保持干净整洁,马甲拉链要拉到胸前,严禁将外套围在腰间或披在肩上。

4.避免禁忌:志愿者应避免穿着过于暴露或不合适的衣物,不宜穿着过于性感或夸张的衣物志愿者应避免穿着过于破旧、不整洁的衣物。

七、志愿者行为制度

若志愿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行为,将停止院所有志愿活动一周

1.不按照既定要求请假,或者出现严重迟到、早退达15分钟以上的不良情况。(如果因事不能参加志愿活动,应提前请假。)

2.在志愿者活动过程中出现任何违反明确规定的行为,例如在活动现场吸烟、在纪念馆拍照、打架斗殴、长时间玩手机、无故缺席、擅自长时间离岗、私自找人代替上岗或在上岗期间做出任何不文明行为等。

3.不严格遵守相关负责人和领队做出的合理、合法安排。

4.存在志愿时长造假(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志愿服务记录,以不正当、不合法手段增加志愿服务时长,不按时按点进行签到签退)、参与或协助他人或冒用他人身份参与志愿服务,以获取不属于自己的志愿服务时长等严重违规行为。

5.对他人表现出不尊重的态度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言语不当、态度恶劣、辱骂或歧视他人等,严重影响团队和谐氛围。

6.故意损害或破坏公共财物或活动设备,给活动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例:破坏或涂污图书,在纪念馆破坏物品。)

7.在活动现场或通过社交媒体发表任何不当言论,严重损害志愿者团队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8.在服务过程中表现出敷衍塞责、消极怠工的态度,工作质量严重低下或态度极其不端正,影响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服务效果。

八、黑名单制度

1.坚决禁止在活动现场存在任何不文明行为,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2.警告次数累计达到三次,将被列入黑名单。

3.对活动负责人进行言语骚扰、威胁恐吓或发生肢体冲突等极其严重的不当行为,将直接列入黑名单。

4.活动群实行实名制管理,请参与活动志愿者加入对应活动群聊将昵称改为班级+姓名,经青站工作人员提醒后仍不改昵称的志愿者将被视为无关人员踢出群聊不予参加活动,在活动开始前未经允许私自退出活动群两次及以上,将取消其参与志愿活动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5.绝对禁止他人代替进行志愿服务活动,一旦发现,第一次警告并且取消当次资格,第二次立即列入黑名单,绝不姑息。

6.被列入黑名单的同学将被禁止参加所有院级志愿活动。

九、注意事项

1.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站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解读或曲解。

2.活动开始前志愿者需严格遵守报名制度以及请假制度,活动过程中志愿者需要严格按照活动时间进行签到签退,如有不按时签到签退的将不予时长认证!

3.本守则自正式发布之日起严格实施,所有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据本守则进行相应处理。